教育培训机构在对老师的招聘面试中,会碰到心意的员工,但是对方要求的工资特别高。这个事儿应该怎么办?
如果我们因为他很中意,给他开了很高的工资。那么其他的人会不会不满意了?但这个时候如果发现这个人确实很合适。应该怎么办呢?
建议可以跟对方去谈。既然双方都比较满意,那可以来进行试用。如果在使用期间,对方确实很有本事,达到机构的要求。那这确实是一个难能可贵的人才。没问题,那三个月后,我就可以把亏欠的工资给你补齐。比如说岗位工资应该是元,但是对方想要元。那你你说呢?
试用期间你的工资应该是元。但是三个月之后,如果发现你非常合适,会把你正式录取了。我应该给你1元,实际上我给了你元。那么三个月之后,你转正的时候,我会把元的差额补给你。
如果是年薪制的话,可以把差额年底一口气补给他。也可以半年给他补一次,都是可以的。
这时候我们的工资会有一个变通性。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写这个薪酬一定是按照当地最低的标准去签。为什么呢?
如果对方的年薪是50万,如果你给他签的,每个月都是4万多一点。那以后,她生孩子要请假什么的,或者理赔,全都要按这个年薪50万去赔的。所以对方说的时候你就跟他说,我们就这么签。但是该给你多少会给你多少。但其他的不能算是底薪,而是各种奖励,或者是福利,或者以其他补助的形式。就是找一个理由给他开工资。这样其它的员工就不会因为他的工资高而不干了,同时也能留住人才了。
其实是这样,因为我们有试用期。如果你跟对方签一年的合同话,就是一个月试用期。如果前三年以上的话,还是三个月的试用期?
如果录用对方的话,一定是在试用期就给对方定下标准。比如说续班率要达到多少?或者是我做个测评。一定是要拿数字来定的。不是说一拍脑门儿,就是凭感觉说你好,这是不行的。包括你的执行校长,销售人员,都是定个数字,得达到这个数字才行。
但是有人说了,可是这个人虽然没有完成任务,但是我还是觉得他不错。那应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校长就应该琢磨一下了,就是想一想,如果他跑到你的竞争对手那里,你心疼还是不心疼?如果不心疼就无所谓,这个人就不要了。如果这个人才跑到对手那里,你非常难受,那就把他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