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多家机构共同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活动现场发布年全省投诉统计分析报告和15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根据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解决件,解决率92.2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
年的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件,占投诉总量的31.73%;售后服务问题件,占投诉总量的19.92%。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以及合同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年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依然高居首位,售后服务问题及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
投诉热点一:家用汽车售后问题多
年全年度,交通工具类投诉共件,占总投诉量的4.01%、占商品类投诉的5.78%,与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53.91%。
当前,市场不断推出新能源汽车品种,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得到消费者的青睐。与此同时,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发生,并有增长态势,投诉问题涉及销售、价格、质量、宣传、服务等多个方面。
报告分析称,由于汽车消费具有产品价值高、技术作业复杂、交易手续环节多、售后服务周期长等特点,加之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共性问题较为突出,常见的纠纷包括新车只修不退但屡修不好、提车时新车变旧车、车辆重要信息未如实告知、合同履行中隐瞒重要情况、经销商与生厂商相互推诿、混淆订金与定金、消费者辨识难、取证难、鉴定难、协商难等情况。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车辆时应注意:首先,充分考虑车辆续航里程是否满足自身的出行需求及使用场景,了解清楚居住小区是否适合安装私人充电桩,以及所在城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情况,切勿盲目跟风购买。
其次,在购买前应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技术特点的研究,提前掌握驾驶新能源汽车应注意的细节,注重车辆使用安全。向商家详细了解汽车的各项配置、功能、收费标准、电池寿命、维修保养、额外收费项目、提车时间、退款约定等重要信息,并将上述信息连同销售人员的宣传承诺一并写入合同。
此外,日常使用中,应定期对车辆线路、电池等进行检查和保养,避免充电时间过长,雨天在室外充电要做好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漏电危险。注意留存各类凭证、发票及维修记录,树立维权证据意识。
投诉热点二:教育培训谨慎消费,“培训贷”雷区请注意
年全年度,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共件,占总投诉量的0.22%、占服务类投诉的0.72%,与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67.09%。
报告分析称,教育培训课程一般都具有周期长、费用高的特点。因此,有些教育培训机构会诱导消费者采取分期付款或者贷款等方式来支付,但对贷款利率、风险提示等信息却刻意隐瞒,消费者稍不留神就会落入“培训贷”陷阱。近年来,关于“培训贷”的投诉有很多,不少消费者抱怨“被套路”,频频陷入“霸王条款”、“公司跑路”、“退款难”等纠纷之中。
关于培训贷款引发的消费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利用销售话术和技巧淡化还贷压力甚至以无息贷款作为诱饵促使消费者冲动消费;2、“保过”承诺以及名校承诺是这些教育培训行业的宣传伎俩;3、利用自己优势地位订立格式条款,为对方设置苛刻的条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4、不签书面协议,只做口头承诺,消费者退款无门;5、以直降优惠的名义收取大量预付费,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
对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培训服务前应详查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