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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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星”后,这一串新变化
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我市线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和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在严格落实所在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恢复营业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师生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摸排、测温、扫码、限流、保持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寒假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深圳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年1月28日
深圳取消防疫定点药店
所有药店均可销售“37+3”品种
1月27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于深圳已转为低风险地区,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也随之调整,深圳市药店哨点监测工作措施有了新变化:取消为防疫设置的定点药店制度,市民在全市所有药店均可购买“37+3”品种。
这些变化具体是:
取消定点药店,全市所有药店均可销售“37+3”品种;
为确保广大市民安全购药,请市民凭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购买“37+3”品种,或在购药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购买“37+3”品种继续实施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购药市民请根据药店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实名登记;
如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十大症状,请您及时就医;
购买“37+3”以外的品种不再需要登记报告。
“37+3”品种产品就是广东省药监局《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37种药品、深圳市新增的2类药品和体温计。“37+3”品种产品包含维C银翘片、感冒清热颗粒、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头孢菌素类(所有口服剂型)、阿莫西林(所有口服剂型)等常见药品。
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教育
编辑信嘉毅
责编朱峰
监制吴吉
校审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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