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日消息(记者杨祎)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日前,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等五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四个基本标准。
《办法》规定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强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原则、标准和要求。
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