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书,赢奖金大学怎能不参赛

播撒智慧的种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36号)以及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推动创新创业实验教学工作的发展,进一步选拔省赛参赛人员,湖北恩施学院将开展“学创杯”创业之星主赛道校内选拔赛。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由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主办,面向全国本科与高职院校学生,定位于国家级创业模拟赛事,侧重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年3月22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作为新增竞赛纳入排行榜!全国纳入排行榜的全部竞赛项目仅56项!

竞赛组织

“学创杯”创业之星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湖北恩施学院财经政法学院

湖北恩施学院财经政法学院精益数智财税协会

技术支持单位:湖北恩施学院财经政法学院数智综合实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学校成立“学创杯”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学创杯”校级赛的总协调、总指挥。

组长:张高胜

组员:高杰、邹瑶

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日常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北恩施学院财经政法学院。

主任:吴可灿

组员:许涛、谭鸽

2.评审委员会

本次大赛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作为本次竞赛活动最高评审机构,负责本次竞赛活动校赛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主任:刘聪

3.纪检委员会

本次大赛活动设立纪检委员会,作为本次竞赛活动最高监督机构,负责严格规范校赛组委会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节俭、高效、有序进行。

纪检委员会主任:孙江艳

组员:宗萍、邓丽容

4.仲裁委员会

本次大赛活动设立仲裁委员会,作为本次竞赛活动最高裁决机构,负责本次竞赛活动各阶段比赛的投诉、裁决和公证事务,保障竞赛的公平竞争。

仲裁委员会主任:张叶娇

参赛要求

“学创杯”创业之星

1.参赛选手资格

湖北恩施学院全体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对象

湖北恩施学院全体学生。

3.参赛队人数

每个团队由3名学生组成。

竞赛实施细则

“学创杯”创业之星

(一)选拔方式

大赛采用《创业之星》软件,模拟企业的团队分工、战略规划、市场研究、生产计划、研发投入、销售管理、市场拓展、报表分析等管理决策共4个季度的企业运营。每个参赛团队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表。

(二)竞赛时间、形式

1.提交材料时间

报名的团队须在年11月19日17:00前提交报名表至赛事官方指定邮箱

,报名表及邮件主题格式为:参赛赛区+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专家评审组根据提交的报名表初审推荐入围校级赛的团队,并在11月19日前公布名单。

2.校赛时间安排

(1)校赛形式

现场赛(J/J)

(2)校赛流程

A.赛前培训

组委会将安排“学创杯”创业之星主赛道负责老师及部分省赛参赛学生担任教练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规则培训及实操演练,为后期赛事做准备。

培训时间:11月19日-12月04日

培训地点:财经政法学院数智综合实训中心

B.热身赛

组委会将组织各参赛选手进行为期4季度(虚拟时间)的模拟经营。

C.初赛

年12月5日—6日,进行为期4季度(虚拟时间)的模拟经营。

D.决赛

年12月17日—18日,进行为期4季度(虚拟时间)的模拟经营。

(三)竞赛须知

1.竞赛裁判

为保证本次大赛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本次“学创杯”创业之星主赛道校内选拔赛设立裁判组。裁判组负责《创业之星》竞赛规则的制订、发布与解释,控制比赛进程,维护比赛现场秩序,保障比赛正常进行。在竞赛过程中有任何疑问,以裁判组解释为准。

2.竞赛平台

本次“学创杯”创业之星主赛道校内选拔赛采用贝腾科技《创业之星》专版软件为竞赛平台,数据规则已经导入比赛设备,各团队可以通过系统帮助查看。

3.竞赛分组

“学创杯”创业之星主赛道校内选拔赛设竞赛A区、萌新B区。B区针对级全校新生及团队所有成员均无以往参赛经历和培训经历的学生。两个赛区分别进行评分,彼此之间无竞争关系。因比赛场地设备限制,各赛区将通过分组形式进行初赛。详情在官方QQ群公布。

(四)竞赛要求

1.参赛学生正式比赛期间须带学生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比赛过程中离开超过30分钟者,取消参赛资格。正式比赛未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2.与比赛相关的信息,组委会将通过比赛QQ群发布,参赛同学需加入官方QQ群及时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grrz/3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