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地发布2号通告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年第2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之春节来临,人流客流物流量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增加。为严防疫情输入传播,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在外经商务工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倡导广大市民在本地过年,非必要不出市,尤其不要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居民减少探亲访友,尽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个人防护。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自我防护,理解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乘坐火车、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电梯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快递、外卖、代驾等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加强健康管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发热哨点)就诊,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引导患者及时就医,对拒绝实名登记的不得销售相关药品。

四、强化聚集性活动监管。大型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应当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倡导移风易俗,尽量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需报社区(村)备案并接受疫情防控指导。

五、强化重点人员管控。所有来(返)焦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来焦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社区(村)、单位和宾馆要加强对来(返)焦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建立登记台账,开展健康监测。在入境点已隔离满14天的境外来(返)焦人员,落实“7+7”和“2+1”管控措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焦人员,持有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集中隔离7天并做1次核酸检测;未能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落实“7+7”管控措施并做2次核酸检测。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省外低风险地区和省内从事高感染风险职业(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从业人员)的来(返)焦人员,持出发地或目的地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所在社区(村)登记、查验后不需要隔离,但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并在来(返)焦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车站、医院、养老院、影剧院、办事大厅、娱乐休闲场所等公共服务场所要强化管理,严格落实“扫(验)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在排队区域设置“一米线”,避免人员聚集。上述场所须设专人负责防疫管理和巡查,所有不戴口罩的人员,应拒绝进入。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文化娱乐休闲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

七、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要落实自我防护责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各级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随时拨打电话咨询疫情防控事项。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22日

(来源:焦作日报)

原标题:焦作发布2号通告!明确了!这些人必须核酸检测!隔离!

编辑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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