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康养产业发展规划,落地责任单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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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苏州康养集团集中签约13个项目,这是苏康养成立一周年以来的第三批次集中签约活动,苏州康养集团累计已有30个项目,努力打造康养示范标杆。慢行业快发展的苏州康养集团承担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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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年)的通知》。

宣布康养将成为支柱产业,康养产业园区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除此之外,《通知》中涉及落地的责任单位都有:康养集团也就是苏州康养集团。

《通知》明确提出:

到年,康养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发展优势逐步彰显,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康养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支持各类资本依托REITs试点创新康养产业相关投资品种,探索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康养产业园区盘活存量资产,依法合规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本市原始权益人,比照企业上市进行扶持。

一、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苏州60岁以上人口占比已高达16.96%。全市户籍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在年达到84.04岁,位列全国第一位。

年,苏州在全国率先开展“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服务,补齐“24小时服务链”。年,苏州在全省率先推动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物业+养老”“养老+金融”、养老顾问等模式。

年末,苏州建有10个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67家实训基地;全市共有养老服务人员名,其中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超过名,持证率达到84.6%;其中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护士、康复保健员等养老护理人员名,持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的名,持证率92.4%。

二、发展目标

到年,康养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发展优势逐步彰显,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康养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康养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家庭养老夜间照护床位数保持张以上,养老机构总床位达张。康养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5万人次,其中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达到人次,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率达到%,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3%。产业融合度和协同性进一步增强,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建成1~2个省级康养小镇,康养全产业链上市(挂牌)公司达到30家。品牌效应逐步凸显,做大做强康养集团,将康养产业发展成为苏州的城市特色产业,着力打造最美康养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医养康养协同发展。

1.完善老龄健康支撑体系。

加强康复护理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推进研究成果在适老环境中的转化和应用。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老年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产品开发,提升产品品质。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用物联网技术,利用智能穿戴设备、生命体征及健康监测管理系统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亲情关怀、健康管理、远程安全看护等形式多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政策,扩充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探索推广为老年人家庭安装智慧消防系统、智能门磁等,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智能安防、健康管理点等智能、精准的养老服务,努力实现老年人健康安全预警可感可知。深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向住宅小区拓展延伸,标准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社区(村)全覆盖,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建立完善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二)健全康养全产业链。

4.促进养老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公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引进专业社会力量实施社会化运营,推进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5.推动康养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立足各县市(区)产业基础和特色资源禀赋,推动各地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与大健康、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康养领域加快形成高端创新集群,错位发展,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级市区政府)

6.发挥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在康养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积极布局老年宜居产业,加强与知名房企合作打造复合型、生态型的高端综合康养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康养集团)

7.推动智慧康养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智慧康养企业试点示范建设,助力康养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引导企业打造智慧康养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康养产业深度融合,以数字赋能提升康养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提高服务供给效能。加快康养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数字医疗、生物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8.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推进我市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中医药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9.提升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创新水平。推进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前沿生物技术创新研发,鼓励康养产业相关领域技术攻关与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加快推进康养产业高端化、数字化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0.优化养老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康养产业特点创新和优化养老金融服务。支持各类资本依托REITs试点创新康养产业相关投资品种,探索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三)探索“康养+”发展新模式。

11.探索“康养+互联网”发展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平台、手机应用程序(APP)等,探索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康养服务体系。探索基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远程健康咨询、远程医疗、护理服务等新模式,医院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应用5G、超高清视频、医疗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康复指导等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12.促进健康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度假区内康养旅游相关项目的开发和引进,加强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康养集团)

13.加快发展体卫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健康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打造特色康养品牌。

14.做大做强康养集团。鼓励支持康养集团立足本地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通过收并购、资产划拨、股权合作等方式,有效整合我市国资国企、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中适合做康养的资源和经营载体,在全市域实现规模化、连锁化业务布局,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投资50亿元,管理床位达到1.7万张。

加大市级财政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强财力支撑。积极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承接适老化改造项目,促进老年用品的销售和租赁。探索福利院(养老院)与康养集团实行合作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康养集团、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15.发挥头部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聚焦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和康养教培产业,培育一批康养产业头部企业。加强与日本、德国、新加坡、上海、香港、台湾等地区养老服务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太仓中德创新城医养中心等合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康养集团、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五)激发康养消费新动能。

16.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推进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着力解决老年人在智能技术面前遇到的困难,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求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水平及无障碍普及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17.开发多样化适老产品。鼓励企业持续优化操作界面,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智能产品人机交互体验。支持企业研发被动式、集成化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及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实现老年人无感知应用。推动企业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借鉴国外适老化设计先进理念。以苏州市信息消费体验中心为载体,从智能家居、智慧农业、智慧出行等多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信息化产品场景体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加快培育老年消费市场。举办“九九重阳节”系列活动等专题节庆活动,推广使用“苏颐养1号店”,鼓励各大电商、零售企业、金融机构、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展示、销售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繁荣与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六)培育康养产业人才。

19.完善康养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行业准入标准,拓宽参与渠道,引导物业、家政、医疗等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加快建设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康养集团)

20.加强康养人才培训。鼓励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康养机构建立康养服务实训基地以及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医养照护与管理等专业纳入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目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康养集团)

21.落实人才补贴政策。落实在职在岗养老服务人员享受相应的持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等政策待遇,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重点措施

(一)强化空间规划保障。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先保障新增养老设施用地,重点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落实供地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健康产业服务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健康产业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用地政策,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根据国家政策导向,支持康养企业依法合规运用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形成新增投资和盘活存量的双驱格局。支持康养产业园区盘活存量资产,依法合规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对于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本市原始权益人,比照企业上市进行扶持。(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四)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医疗、健康、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等跨界融合的监管,针对每个融合业态的特点合理界定监管边界,推动由分散多头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康养集团)

《通知》部分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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